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要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大学生成长成才中的浸润和育人作用,现就关于做好长沙学院2016年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结题和2017年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长沙学院2016年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结题工作
(一)请各项目责任单位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如没按期完成项目的责任单位需要提交书面说明材料。
(二)请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15日前将结题报告(一式五份)和项目建设成果支撑材料(一份)电子稿发送到宣传部肖燕芳OA邮箱,纸质稿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宣传部办公室(一办公楼4007室)。
(三)《长沙学院2016年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立项名单》和《长沙学院2016年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结题报告》详见附件。
二、做好长沙学院2017年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为先的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容,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培育学生向上向善精神;
2.坚持贴近学校、贴近学生、贴近地方的原则,优先符合学校创办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彰显青年学生特色和地方特色的项目;
3.坚持弘扬传统文化与鼓励文化创新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原创。
(二)项目类型
为更好地打造校园文化精品项目,根据今年校园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实际,本学年重点建设5—8个项目,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选题范围参考如下:
1.思政与廉政文化类;
2.文化传承与创新类;
3.大学生创新、创业类;
4.网络文化类;
5.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类。
(三)经费安排
1.一般项目建设经费为0.8万元/每项,重点项目为1.5万—2万元/每项,项目建设经费在2017年校园文化建设专项经费中支出;
2.项目建设经费每项为1-3万。
(四)申报要求
1.每个类别最多立项2项;
2.思政类项目必须与迎接党的十九大和贯彻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
3.各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自行申报,申报项目需有前期建设成果且2016年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已结题,鼓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
5.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建设单位需在2018年6月1日前上报项目结题材料和建设成果。
6.申报材料请于6月20日前将电子稿发送到党委宣传部肖燕芳OA邮箱,纸质稿(一式五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一办公楼4007室)。
党委宣传部
2017年5月20日
附件1:《长沙学院2016年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长沙学院2016年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3:《长沙学院2017年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