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4年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总结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努力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创新发展,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湖南省教育工委、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研究会分别开展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评选活动。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转发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研究会< 关于开展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 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4〕8号)的精神和湖南省教育工委关于《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转发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研究会< 关于开展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 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04】12号)的精神,我校现面向各二级单位、全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征集相关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自1984年3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公开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学术专著(不含教材和编著的作品)、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学术论文、被市级及以上领导机关采纳或批示的调研报告,均在征集范围内。
二、申报成果标准
1、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政治观点和理论观点鲜明、正确。
2、选题应为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重大理论问题,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大的学术创新贡献;或密切联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作品是作者本人长期积淀形成的代表性、经典性学术精品力作,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里程碑意义,适合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人才培养的必读篇目。
4、作品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方法科学,文风朴实,语言流畅;并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严禁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申报方式与时间
1、每项成果均需填写《全国高校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五份,并提交电子版(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成果申报)。
2、每项成果申报均需填写《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提交申报表电子版和参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原件等支撑材料一式五份(如无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但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
3、各校报送推荐材料时,需填写《湖南省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汇总表和申报表电子版,同时提交参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等支撑材料一式五份。
4、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8日,过期不再受理。
5、材料报送地点:办公楼4011(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刘志兵;
联系电话:84261455;邮箱:372016982@qq. com
党委宣传部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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